贈與稅 父母出錢買房 約定直接過戶給 … - 稅務

By Tom
at 2007-10-30T00:11
at 2007-10-30T00:11
Table of Contents
※ 引述《archangel (同學好走)》之銘言:
: 最近父母要在三峽置產
: 要買房子給我,登記在我名下,將來要一家四口共住。
: 價金約600萬含車位(車位約90萬)
: 不用貸款
: 1.若父母拿錢,直接讓我做買方,這樣我勢必要繳,父母贈與600-222=378萬,的贈與稅
實質贈與 以378萬課稅
: 2.
: 若父母為買方(共同持有),以第三人利益契約的方式,不經過他們的名字直接過戶給我
: 加上 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,若沒超過222萬,以上這樣是完全合法的節稅方式
: 嗎?是不是還是要辨,申請贈與稅申報,只是不用繳錢?
是的 可是還是要課契稅6% 印花稅 代書費千分之一
而且最好是辦 拿完稅免稅証明 以後比較不會麻煩
: 3.
: 2的案子,若 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,超過222萬,則超過的部分要課與贈與稅
: 則,買房子時,請父母將超過的錢額貸款(假設超過60萬),並在買賣契約中註名過戶
: 時一並將貸款過戶給我,則贈與的金額就還是222萬,case3這樣是完全合法的節稅方式
: 嗎?也是不是還是要辨,申請贈與稅申報,只是不用繳錢?
是的 附有負擔贈與 可是前提是你要有繳款能力 這點國稅局會查
如果是未成年或沒有工作 國稅局會不承認 除非你要舉證
而且還會查貸款的錢是否是父母所給 查銀行資金流程
一樣還是拿個完稅証明比較保險
: 國稅局網站上有寫明
: http://0rz.tw/df3cQ 請看第三條
: 這條的說明是說
: a.父母為買方,房子過給子女而不經過父母名下是ok的嗎?
父母出錢 然後登記在你的名下
違反了贈與稅法第五條第3項
以自己之資金 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 其資金 但該財產者 其不動產
也就是所謂的視同贈與 如果被查到一樣要補課稅
但是視同贈與有個好處是 被查到不會馬上加罰一倍
只要在通知後10天內補申報就可以了
: b.還是說一定要先登記在父母名下再過戶比較沒有問題?
這個比上面更慘 因為這樣會被課到2次契稅和2次代書費
: c.還是更勁爆,父母拿現金給子女,買方是子女,而贈與稅計算方式可用國稅局網站上
: 第三條的說明(我想應該不會是吧?)?
: 請有研究的大大能幫幫我解答,我有爬文,不過說法不一,有人說不用先過戶給父母
: 直接過給子女就好。有人說需要建商->父母->子女 這樣。
: 如果可以是 2 3 方案就太好了,省了很多麻煩。
: 謝謝大家的回答
有錯請指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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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最近父母要在三峽置產
: 要買房子給我,登記在我名下,將來要一家四口共住。
: 價金約600萬含車位(車位約90萬)
: 不用貸款
: 1.若父母拿錢,直接讓我做買方,這樣我勢必要繳,父母贈與600-222=378萬,的贈與稅
實質贈與 以378萬課稅
: 2.
: 若父母為買方(共同持有),以第三人利益契約的方式,不經過他們的名字直接過戶給我
: 加上 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,若沒超過222萬,以上這樣是完全合法的節稅方式
: 嗎?是不是還是要辨,申請贈與稅申報,只是不用繳錢?
是的 可是還是要課契稅6% 印花稅 代書費千分之一
而且最好是辦 拿完稅免稅証明 以後比較不會麻煩
: 3.
: 2的案子,若 房屋評定現值+公告土地現值,超過222萬,則超過的部分要課與贈與稅
: 則,買房子時,請父母將超過的錢額貸款(假設超過60萬),並在買賣契約中註名過戶
: 時一並將貸款過戶給我,則贈與的金額就還是222萬,case3這樣是完全合法的節稅方式
: 嗎?也是不是還是要辨,申請贈與稅申報,只是不用繳錢?
是的 附有負擔贈與 可是前提是你要有繳款能力 這點國稅局會查
如果是未成年或沒有工作 國稅局會不承認 除非你要舉證
而且還會查貸款的錢是否是父母所給 查銀行資金流程
一樣還是拿個完稅証明比較保險
: 國稅局網站上有寫明
: http://0rz.tw/df3cQ 請看第三條
: 這條的說明是說
: a.父母為買方,房子過給子女而不經過父母名下是ok的嗎?
父母出錢 然後登記在你的名下
違反了贈與稅法第五條第3項
以自己之資金 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 其資金 但該財產者 其不動產
也就是所謂的視同贈與 如果被查到一樣要補課稅
但是視同贈與有個好處是 被查到不會馬上加罰一倍
只要在通知後10天內補申報就可以了
: b.還是說一定要先登記在父母名下再過戶比較沒有問題?
這個比上面更慘 因為這樣會被課到2次契稅和2次代書費
: c.還是更勁爆,父母拿現金給子女,買方是子女,而贈與稅計算方式可用國稅局網站上
: 第三條的說明(我想應該不會是吧?)?
: 請有研究的大大能幫幫我解答,我有爬文,不過說法不一,有人說不用先過戶給父母
: 直接過給子女就好。有人說需要建商->父母->子女 這樣。
: 如果可以是 2 3 方案就太好了,省了很多麻煩。
: 謝謝大家的回答
有錯請指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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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Queena
at 2007-11-01T20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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